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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找人代替做核酸?拘留!

      來源:東昌府公安  2022-08-29 23:04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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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核酸篩查是快速發(fā)現(xiàn)病毒感染者、有效切斷傳播途徑、防止疫情擴散的最重要手段之一,是落實“早發(fā)現(xiàn)、早報告、早隔離、早治療”的關鍵舉措。

        但東昌府警方在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,仍有個別人員不顧大局,任性妄為,不配合全員核酸檢測,造成疫情傳播風險和防控工作被動。28日,侯營派出所就處罰了一起拒不執(zhí)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(tài)情況下依法發(fā)布的決定、命令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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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2022年8月27日大車司機張某某在廣州委托其親屬在聊城代替其做了核酸檢測,28日22時張某某在聊南高速路口下高速時被執(zhí)勤民警和防疫工作人員進行例行檢查時查獲,因張某某路程與檢測時間明顯不符,張某某承認了他委托其親屬代替做核酸檢測的違法事實。根據(jù)《治安管理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規(guī)定對張某某行政拘留五日,對替代者張某罰款200元。

        東昌府警方在此提醒您:

        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規(guī)定,拒不執(zhí)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(tài)情況下依法發(fā)布的決定、命令的,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罰款,情節(jié)嚴重的處5到10天的治安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。如果被冒名的人被確診為新冠肺炎陽性患者,那么冒名的人將涉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規(guī)定的妨害傳染病防治罪,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
      頂替他人做核酸

      后果很嚴重!

      遵守疫情防控規(guī)定

      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

      希望大家積極配合開展核酸檢測

      為疫情防控貢獻一份力量

      編輯:任玉偉
      審核:劉 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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